劳动力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一直备受社会关注,同时,“九五”后三年北京将新增下岗、失业等人员110余万。巨大的压力促使《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》的尽快出台——
今年9月1日,北京市第一部规范劳动力市场的地方性法规《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》即将施行。
早在10年前,伴随着当时由于知青返城等原因,造成40万人需就业的巨大压力,北京市就开始了对劳动制度改革和建立劳动力市场的艰难探索。1991年,市政府发布《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》。时至今日,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可用一组数字来说明:
已建立职业介绍机构共306家,其中市、区、县劳动部门举办的综合职介机构24家,街道、乡镇开办125家,行业开办59家,社会团体开办49家,外埠驻京劳动中心12家,其它37家(其中包括中央直接批准从事涉外职业介绍、劳动者派遣的中介机构),与《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相比,机构总数增加了283家;
1997年北京市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共接待求职登记累计达85.46万人次,搜集单位用人信息46.12万条,介绍成功25.65万人,1996、1997年两年为下岗人员举办全市专场洽谈会350余场,有近6万人经过职业介绍实现了再就业。
然而,劳动力市场面临的诸多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。在不久前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,北京市劳动局局长尤兰田向出席会议的常委们列举了问题的一部分:
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,擅自开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从事职业介绍活动,利用求职人员迫切求职的心理,骗人钱财;一些单位提供虚假信息,引人上当受骗;一些职业介绍服务机构、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自定项目、自定标准,乱收费;一些职介机构出租、出借、转让《许可证》;自发的劳动力市场屡禁不止,致使各种违法行为滋生等等。
此外,目前职介服务能力与未来就业压力相脱节的矛盾也令人担忧。自1995年以来北京市累计有33.6万名职工下岗,据预测,“九五”后三年,进入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的各类人员将达到110余万人,其中新增46.7万下岗职工,新生长劳动力60万人,新增失业人员12万人,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和就业压力将长期存在。按照北京市现有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数量和所接纳求职者的容量,与实际需要差距过大,难以满足;同时,大量失业人员、下岗人员在社会上积存、盲目流动,如不立法规范、调节将会导致社会不稳定。
问题与矛盾促使了《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》的尽快出台,该条例对规范求职、招聘、职介等行为均作了具体规定。记者注意到,《条例》对许多违法行为采取了经济处罚手段,例如,新建单位在筹备期间未经批准招聘人员限期不改的、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用人信息、向求职者收取费用、以招聘为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洽谈会的等行为,除必须没收违法所得外,可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;而对未取得“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”从事职介活动的行为,罚款数额可达1万以上5万元以下。
随着9月1日的临近,人们有理由相信,在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上牟取不法利益的人将越来越少。